第六十三章 骨马一转身,(2 / 2)

远处有一些喧哗,苦工们在那边推房子,似乎在收集材料和食物,也有一些哥布林的声音,但是食人魔那种大个子一个都没有。

那个所谓的酒馆,也只是个破石头屋子,窗户和门都只是木棒很随意做的栅栏板,上头有不明织品的棚子搭出来,七八张粗糙的木桌和配套的粗木椅胡乱的在门口摆着,侧面有堆起来屋子一般高的酒桶们,下面还放着几个笼子,蔫蔫的关着鸡和兔子——很难说是不是地球品种,但是长得一模一样。

康王一抖长戟,加斯科尔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从天而降把棚子砸得稀烂,咕嗵一声摔在门口,又喷出一大口粘糊糊瓦蓝蓝的血液来。

可以算是寂静的城市,突然有这么大的动静,酒馆内的人不出来看看就有问题了,即使出来了,问题也很大,因为这个苍老敦厚的声音,直指问题核心:“加斯科尔,你哪里惹得这位大人不开心了?”

竟然也是地球通用语,标准普通话,少少的还有点京腔,就是有点生硬,听得出来不常说。

加斯科尔呼哒呼哒的只顾喘气,眼神木木的,盯着推开半截门走出来的一个须发苍白的老矮人。

“我的……宝物……在哪?”

康王也不知道这是谁,只是感觉这个人气息比塞瑞格也不强,手里提着把和自己一般高的斧子——其实这老矮人矮墩墩的跟个荷花缸成精一样,也就一米一左右,所以那斧子看着长大,其实也就那么回事。

老矮人一抚胡须:“啊,我敢肯定,这没有您的宝物,除非您带来了足够的金币。”

加斯科尔突然呵呵的嗤笑起来:“老邦宁,你那一套对这位可行不通……我却是把宝物卖给了他,魔法披风,生命戒指,蛇眼戒指,一共卖了一万五千没用的金币。”

老邦宁皱起了眉头:“买到了这,自然就是行会的财产,我可是花了大价钱的,再说金币怎么会没用?至少,想要把这些宝贝买回去,得有……算了,新客人打个折扣,三万金币好了,一般都要七万五千的。”

康王一歪头,手捻着大戟转了一圈,不太明白对方是个什么逻辑——他这是抢劫来着,实际上地球的探险队到这边,大部分都是抢劫,少数科研采样任务,在原住民看来应该也是抢劫——但是谈价钱,这个就……

老邦宁似乎看到了康王的疑惑:“好吧,你的宝物也许是加斯科尔偷的,但是我买的,是加斯科尔的东西,不是你的,明白吗?地球人,和你们说过到多少次了,要遵循商业规则。

真见鬼,你们的消息传递这么落后吗?没见到一个新人就得重说一遍。”

康王有点懂了,大约是其他人……比较文雅,不会直接抢,金币这东西又不难得到,能买倒也省事。

“七万五千金币……”

加斯科尔震惊的咳了口血,满脸“这就说服你了”的难以置信,而老邦宁得意的捋了捋胡子:“是的,七万五千!”

对于新人折扣提也不提。

“很好,拿来吧。”

老邦宁捋胡子的手一顿:“什么?”

康王话语冷漠:“七万五千金币,三件宝物。拿来吧,这是允许你活我的土地上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