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集:张婷托人给宋联办身份证(1 / 2)

武敌讨薪 武所为 3424 字 1个月前

张婷摇摇头说:“我们集团有一部分人,也和你一样,但是我哥的说法是: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另外他还给我们讲了许多大道理…后来我们所有股东,也都赞成了我哥的提议。”

宋联点点头说:“你哥这个人,真的是了不起。”

张婷说:“是啊,在这个世上,除了我哥,我谁也不佩服。啊宋女士,我一直也没有问你,你是做什么生意的啊?”

宋联说:“我以前是搞养殖的,现在在申城,搞了一个癌症基金会。”

张婷说:“哦,我们集团,也有一个扶贫基金会。但是这个基金会,所资助的人,也都是五花八门,记得前些几年,有位艺人,在一档电视节目里,看到一位年轻人,生活特别困难,需要资助,于是这位艺人,就通过电视台,开始资助起了这个学生,可是这位学生在上大学期间,因为不满足,这位艺人,资助他的每个月500元生活费,于是就和这位艺人闹翻了。”

宋联点点头说:“嗯,这件事情我也听说过,这简直就是一个农夫与蛇的故事。”

此时张婷已经开车,来到了安家镇派出所。

崔宏波刚到了律师事务所,这时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勤务员小邢说:“崔主任,刚才我收到了一份法院传票。”说完,小邢就把那份法院传票递给了崔宏波。

崔宏波看了一眼,原来是吴大郎刺杀童法官的案子,2018年5月28日,上午8点40分钟,要在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

崔宏波摇摇头说:“这不合理,因为这个案子,吴大郎刺杀的是,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的法官,按照法律规定,这种案子,应该由异地进行审理。于是崔宏波,就该高新区人民法院,写了一份异地审理申请书。

异地审判申请书

申请人:江城市宏波律师事务所

住 所:松江省江城市玄武区XX街

法定代表人: 崔宏波

因申请人崔宏波,代理吴大郎,刺杀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庭,童法官一案,向贵院提出异地审判管辖异议。

请求事项:请求贵院裁定将本案,移送 江城市其它区人民法院审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的代理人吴大郎,因不服江城市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童X的判决结果,气愤怒放下,随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剃冰尖刀,将童X刺伤,现童X原判,经江城市人民法院审理,发现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现已经撤销了原审判决书,并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虽然该案,原审人民法院,还没有进行依法开庭重审,但是从一审的卷宗,到二审的卷宗,均能证明,原审判决结果,是错误的。此足以证明,童X在原审中,确实存在偏袒被告的事实,因此此足以证明,该案的被告人,吴大郎,在接到原审判决书后,因不满童X的判决结果,这才忿而拿尖刀,去刺杀童X的缘由。

现贵院要对,申请人的代理人吴大郎,进行依法开庭审理。申请人认为,无论是民事庭的审判人员,还是刑事庭的审判人员,与贵院的童X,都是同事关系。既然是这样,那谁又能保证,该次审判该案的法官,和童X,没有亲友关系,不会偏袒童X呢!故,申请人申请贵院,能依据华夏人民刑事诉讼法26条的规定,将该案移送到其它区人民法院,审理该案。

此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