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集:给吴大郎普及法律知识(1 / 2)

武敌讨薪 武所为 3290 字 19天前

新来的那位律师问:“崔主任:“像你这种情况,现在法院判完刑的案子,那你再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那还用不用去找法院的法官呢?”

崔宏波说:“要是当事人,家里有直系亲属啥的,比如有父母、或者是子女、只要是他们给我一份委托书,委托我们为他上诉就行了!但是现在咱们的当事人,吴大郎,他现在并没有父母和儿女,现在只能去看守所找他,让他自己来委托我们。”

新来的律师问:“崔主任,按照律师收费标准,咱们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当事人是否要给拿会见费啊?”

崔宏波点点头说:“是的,按照规定,一次简单的会见,也需要2000—6000元的会见费。向吴大郎这种案子,基本上都是,在江城市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去看守所会见当事人一次就行了,另外就是在开庭之前三天,就是去法院,复印一下检察机关的起诉材料,针对这些材料,整理一下辩护词啥的?”

新来的律师点点头说:“哦,我知道了崔主任。”

这时崔宏波说:“陈律师,你既然这么好奇,那你就和我一起,去会见一下吴大郎好了!”

陈律师说了句:“好的崔主任。”

崔宏波和陈律师下楼后,崔宏波开车拉着陈律师,就往看守所驶去。

到了看守所提审室,看见吴大郎眼睛有些呆滞,崔宏波问:“吴大郎,你是不是已经接到了,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的判决书?”

吴大郎点点头说:“嗯,接到了崔律师。”

崔宏波说:“我这次来会见你,主要是想问问你,是否上诉?”

吴大郎摇摇头说:“谢谢你崔律师,帮我打赢了我的离婚案。这个刑事案件,我就不想上诉了?”

崔宏波问:“吴大郎,你为啥不想上诉了呢?”

吴大郎说:“因为我怕要是上诉,弄不好再给我加刑!因为我听我们监舍里的人说:向我这种,故意刺杀法官的案子,起步就要判10的有期徒刑,向我这种判5年的,已经算是判低了,我们监舍的人都说,这都是你的功劳,让我一定要好好谢谢你呢?”

崔宏波摇摇头说:“武大郎,我给你说:为什么上诉不加刑

?上诉不加刑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上诉不加刑原则有利于保障被告人充分行使辩护权。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诉讼权利的核心,不仅在一审以前可以行使,而且在二审中仍然可以行使。如果被告人上诉后,二审法院不仅未减轻刑罚,反而加重刑罚,会增加被告人对上诉的思想顾虑,从而限制其行使上诉权。实行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可以消除被告人担心加重处罚而不敢提出上诉的顾虑,敢于依法上诉,充分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辩护权。

?维护上诉制度?:上诉不加刑原则有利于维护上诉制度,保障法院正确行使审判权。被告人提出上诉是第二审程序,得以开始的主要依据。实行上诉不加刑的原则,可以疏通一审通往二审的渠道,消除被告人上诉的障碍,发挥上诉制度的作用,及时发现下级法院审判中的错误,纠正错误的判决、裁定,保障审判权的正确行使。这不仅有助于纠正个案的错误,还可以从总体上提高审判水平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