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0集:晁XX商讨如何应对(2 / 2)

武敌讨薪 武所为 4009 字 29天前

晁XX说:“你看看把武敌当时给咱们写的收据,找出来,我拿着这些收据,去找个律师,好好看看,能不能拿着这些收据,做一下文章。”

晁妻说:“好的老公。”说完就挂了电话。

武敌和工人们,回到了大超市施工现场,这时候韩国峰和关印问:“老武,刚才去大坝区劳动监察大队咋样啊?”

武敌摇摇头,然后就把刚才,去大坝区劳动监察大队的事情,和韩国峰以及关印一说。

只听关印说:“今天你去找的这个,大坝区劳动监察大队,和你去年年前去找的那个劳动监察支队,他们没有什么区别。要想把你应得的工钱要回来,我看是比登天都难。”

武敌说:“我就不相信,常言道明知山有虎,现在我是想着要偏向虎山行。”

这时武敌说:“现在看来,想要让大坝区劳动监察大队,替咱们要回这个工程款,那已经是不可能的事了,所以我打算,要去大坝区人民法院,去起诉这个晁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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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峰点点头说:“看来现在已经没有其他办法了。”

于是武敌拿出手机,就重新整理了一下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武敌,男、汉族,1967年3月XX日生人,住江城市高新区深圳街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号码:XXXXXXXXXXX。

被告:江城市大坝区朱雀山经济开发区城友饭庄。

法定代表人:晁XX、男、汉族,住江城市大坝区城友饭庄院内。联系电话:XXXX。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江城市大坝区城友饭庄,支付拖欠原告的劳务费元。2:请求判令被告,江城市城友饭庄,立即给付劳动费利息损失,从2017年6月24日起,至给付完毕时止。(暂定12个月)按年息0.45%计算。3: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及理由:

被告在2017年4月,给原告打电话,称其饭庄有8000多平方米的,地面砖和墙面砖,以及外墙砖要镶,要求原告找人,为其出劳务,事后双方进行了协商,当时约定日工和计件均可,于是武敌就带领韩国峰、和关印等人,从2017年4月末开始,进入江城市城友饭庄,先给其镶别墅外墙砖,之后便是新宾馆、养老院、食堂、别墅。进行施工。并按照被告要求,于2017年6月24日均工,此间原告共给被告,出据元,但是仍尚欠原告及工人劳务费元,之后原告一直给被告索要,所欠的工钱,而被告一直久拖不给,因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根据相关法律和法规,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原告诉求。

此致:

江城市大坝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武敌

2018年7月2日

要想知道后事如何,且听下集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