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被重生女炮灰的小知青(4)(2 / 2)

宁安说着低下了头,整个人看起来都很颓丧。

“什么?她还真敢想!”

张部长一听就炸了。

“她跟我说了,我不同意,我妈和后爸就骂我是白眼狼,说我不知感恩,让我下乡是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

“他们哪儿养你了,是国家把你养大的。就算你跟他们住一起,那也是应该的,如果她不想养,当初就该跟我们说,我们自然对你另有安排。”

宁安挤出两滴眼泪,小脸看起来楚楚可怜,她看着张部长,说道:“张叔叔,对不起,我之前骗了你,我在温家过得一点也不好。我妈和后爸整天说我是拖油瓶,不干活就不让我吃饭,家里的家务全是我做的,我弟弟都是我带大的。可他们还是整天说我。”

田小英给她冲好一杯麦乳精,闻言说道:“他们怎么能这么说?按照法律,丈夫对妻子所抚养的和前夫的孩子,妻子对丈夫所抚养的前妻的孩子,都不能虐待或歧视。他们说你是拖油瓶,这就是歧视!不给饭吃就是虐待!”

“他们只说我是拖油瓶,我后爸带着两个孩子,就没人说。我也不明白这是为什么,我妈在那个家里总觉得自己低人一等,便要求我也低人一等。她也不让我跟张叔叔联系,说给人添麻烦会招人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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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部长一脸恨铁不成钢:“她不让你联系你就不联系啊!你怎么就那么听话呢!她让你去上吊你也去啊!”

话音未落就挨了田小英一巴掌。

田同志打完他又训斥道:“你跟孩子发什么火?这事又不是她的错。她当年才多大?五岁的孩子,刚失去爸爸,到了一个新环境里,不听妈妈的话听谁的?她是受害者,怎么到了你嘴里就好像成了活该似的?大人的心眼子是她一个孩子能看透的吗?”

张部长:“我可没这个意思,我也没说是她的错。我这不是心疼孩子,口不择言了吗。”

“说话之前先过过脑子!”

“哎。”

张部长问宁安:“那你现在是什么打算?你说出来,只要是合理合法的,张叔叔都能帮你主持公道。”

宁安想了想,说道:“我已经18岁了,我想把户口迁出来,不想跟温家人在一个户口本上了。我爸的房子,我也想收回来。现在被他们租出去收租了。还有我爸的抚恤金,我不知道有多少,我妈一直跟我说早就花完了。我想请您帮我查一查,看看还有没有剩的,有的话我想分一半。”

田小英说道:“账不能这么算。你妈养你也是应该的,要是你所有花销都从你爸的抚恤金和政府给你的补贴里扣,那就相当于她没养你。她就没有尽到法定义务。”

政府给烈士子女的补贴是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农村子女会更多一些,发15块,因为农村生活困难。像宁安这种反而少一点,因为她母亲有正式工作。发放补贴的时候会考虑到这一点,10块钱再加上她妈出一部分,才应该是孩子的正常花销。

宁安苦笑一声:“就这样算吧。就当她没养我小,以后我也不给她养老。其实,她也用不上我养老,她全指望自己的儿子呢。”

这话在张部长夫妻听来,就是被忽视的孩子在说气话。

宁安说着话,还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破旧的本子来,递给张部长。

“我这些年的花销,全在这儿记着呢。”

“你还记这个?”

“我妈老说,我要记住,我花的钱、吃的饭,都是温家给的,我得懂得感恩,别说还给我吃点干粮,就是只让我喝稀的,那也是应该,谁让我没有爹呢。我怕我记不住,就写在了本子上。”

原主当然没这个习惯,这是让小桔子临时赶制出来的。

笔迹从稚嫩到渐渐成熟,完美复制了原主的笔迹成长轨迹。

至于上面记的内容,就是某年某月某日,早饭:半碗玉米糊糊,两根咸菜;午饭:半个窝头,一点萝卜丝;晚饭:半碗玉米糊糊,一点土豆丝。

全都是这种,一点荤腥都没有。

早期的时候还有拼音,不会写的字画圈,后来会写了又补上。

这本记录本看的张部长勃然大怒,田小英眼泪汪汪。

周晓丽别说出钱养这个孩子了,她至少把政府发给孩子的补贴克扣了一大半!

“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你爸爸为国捐躯,是个大英雄。他们怎么能这么对待他的后代!”

张部长又说:“以前我去看你,你怎么就不知道跟我说呢。”

“我妈不让我说。”

当父母的都是无师自通的PUA大师,别的本事没有,拿捏子女都是一把好手。

周晓丽就是如此。

张部长夫妻俩都叹气。

宁安又说道:“我现在最担心的,就是他们俩拿着户口本直接去给我报名下乡。我听见他们偷偷商量了。张叔叔,我该怎么办呐?”

“别哭!张叔叔在呢。而且,报了名也是可以改的。知青办说报了名就不能改,那都是欺负别人不懂!是他们嫌麻烦不给改。”

怎么可能不能改?

说完,他站起身去打了个电话:“紧急集合,出趟任务,咱们的烈士遗孤被欺负了,去给她讨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