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0章 刘秉忠(1 / 2)

一、传奇人生启幕

刘秉忠出生于 1216 年,其家族可谓官宦世家。祖籍瑞州(今江西高安),先祖曾在辽国为官,后曾祖父在金朝担任邢州节度副使,举家迁至邢州。刘秉忠自幼聪颖好学,八岁入学便能日诵数百言。17 岁时,他凭借家族关系担任邢台节度使府令史,从事文字等杂务工作。然而,刘秉忠胸怀大志,不甘于埋没在这些事务性工作之中。1238 年,23 岁的他毅然投笔而去,归隐于武安山。在那里,他博览群书,修学问道,天下事了如指掌。也正是在此期间,刘秉忠遇到了邢州天宁寺住持虚照禅师,被收为徒,赐号 “子聪”。

同年秋天,刘秉忠随师云游至云中南堂寺。1241 年底,元太宗窝阔台汗去世,燕京大庆寿寺住持海云禅师应蒙古宗王忽必烈之约前往漠北和林藩邸觐见,途径云中南堂寺,被刘秉忠的博学多才所吸引,邀请他一同前往。刘秉忠与忽必烈一见如故,相谈甚欢,从此成为忽必烈的幕僚,开启了他传奇的人生篇章。刘秉忠的人生抉择不仅改变了自己的命运,也对元朝的建立和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辅佐霸业之路

(一)随征建言显仁心

刘秉忠在元宪宗三年(1253 年)跟随忽必烈出征大理,次年又征战云南。在这个过程中,他常常劝谏忽必烈不要残杀百姓。当时的大理国内政腐败,国势衰弱,忽必烈兵临城下,先派使者入城招降,却遭大理国拒绝并杀死使者。忽必烈大怒欲屠城,刘秉忠连忙劝诫:“杀使臣抗拒命令者,只是大臣们的所为,百姓是无辜的,请饶了大理国的百姓。” 忽必烈觉得有道理,收回成命并公告禁止杀人,使大理百姓得以保全性命。后来在元宪宗九年(1259 年),刘秉忠跟随出征鄂州(今湖北武昌)时,再次劝谏忽必烈不要枉开杀戒,城内百姓因此免遭屠戮。刘秉忠的仁心之举,不仅拯救了无数百姓的生命,也为忽必烈赢得了民心。

(二)治国良策献万言

几年后刘秉忠的父亲去世,他返回邢州服丧。丧期结束后,刘秉忠奉旨返回和林,为忽必烈献上万言书。书中涵盖了政治、经济、官制、礼法、修史等各个方面的内容,提出 “采汉法,以儒治国;设学校,重人才;禁屠城,安定民;轻徭役,减赋税;兴水利,劝农桑” 等一系列建议。忽必烈对这份万言书赞许采纳,认为 “诚如汝言,天下可不劳而治”。刘秉忠的这些建议为元朝初期的建设奠定了基础,尤其是 “采汉法,以儒治国” 的理念,成为忽必烈治理国家的重要指导思想。

(三)还俗封官展宏图

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 年),忽必烈继位大汗,向刘秉忠征求关于治理国家与百姓休养生息的建议。刘秉忠采集元朝祖宗的旧典,参考古代制度结合元初国情,将所列制度逐条上奏。忽必烈下旨重设纪元记录年岁,建立中书省、宣抚司,并录用了一批朝廷旧臣和隐居之士。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 年),忽必烈命令刘秉忠还俗,赐名秉忠,并任命他为光禄大夫、太保、参领中书省事。还将翰林侍读学士窦默的女儿许配给他,赏赐奉先坊的府邸居住,并给他配有少府宫籍监户。刘秉忠还俗后,充分发挥自己的卓越才能,参与制定元朝各项制度。他规定官员朝服与俸禄,制定朝仪与官员制度体系,最终成为元代固定的规章制度。此外,他还受命在原燕京城东北设计建造中都城池,并在都城内建造宗庙宫室。对大都城的规模以及太庙宫室的布局作了全面规划,并设立专门的建设机构分派官员。至元八年(1271 年),刘秉忠上奏建议将国号定为大元,取《易经》“大哉乾元” 之意,并将新建的中都定为大都。刘秉忠的一系列举措,为元朝的稳定和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三、辉煌成就铸就

(一)国号拟定展智慧

“大元” 国号的提出,彰显了刘秉忠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卓越的政治智慧。《易经》中的 “大哉乾元”,表达了对无始无终、无边无际的浩大宇宙的赞叹。这一国号的意义重大,它不仅体现了忽必烈的高远志向,心怀天下、以天下为己任,更是向天下宣告大元为华夏的正统。

忽必烈将国号从 “蒙古” 改为 “大元”,是一个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决策。在当时的背景下,蒙古帝国内部存在诸多问题和挑战,为了更好地适应中原文化和传统,需要一个更具包容性和融合性的国号。“大元” 的出现,改变了周边国家对蒙古的认知,减少了它们的警惕性,有利于忽必烈在统一过程中争取人心,减少阻力。同时,这一国号的采用也提升了忽必烈政权的正统性,加速了南宋的灭亡。

(二)两都规划显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