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后,他就变成了……一只败狗?”
“是啊。也可能是因为他提前知道了大洋彼岸有一个S级的混血种路明非是个败狗衰仔,为了和他沆瀣一气而提前对自己做了人格改造。”苏恩熙说,“长腿妞,我跟你分析一个逻辑。在一本书里,当所有的人物都跟他有关联的时候,他就是这本书的主角。那么,假如我们是在一本书中,这本书的主角是谁?”
“希尔伯特·让·昂热?还是路明非或者路鸣泽?”
“不,是芬格尔·冯·弗林斯。”苏恩熙摇了摇头,“在几十年来的第一个S级学生路明非入学的时候,芬格尔是他的室友,尽管那个时候的芬格尔已经博士接近毕业;他还是昂热钦定的接班人,他拥有卡塞尔学院的所有权限和一百多年来学院留下的所有有关于混血种的卷宗,他还是Eva系统的研发人,他可以随时摧毁这些数据,如果他不想它们落在别人的手里;他的交际圈从八年前遍布到今天,他认识那些昂热校长的老友,还有今天卡塞尔学院的风云人物,比如路明非和路鸣泽,夏弥和楚子航,恺撒和诺诺,全都在他的交际圈内;他还亲历过当年的格陵兰岛事件,SSS级的任务,你觉得他们遇到了什么?”
“龙王……”
“龙王和尼伯龙根!”苏恩熙直接说出了她的结论,“因为诺玛是我读书时最好的朋友,所以我调查过无数有关于当年格陵兰岛的资料。虽然我没有办法完全确认,但我所掌握的资料和直觉告诉我,他们遇到了龙王和尼伯龙根,在格陵兰岛,有一座龙王的尼伯龙根。”
“但他们安然无恙……”
“这就是为什么我会说芬格尔才是这本书的主角的原因,那里的秘密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如果他对诺玛和昂热校长撒了谎,那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在格陵兰岛发生了什么。”
“芬格尔……”这还是酒德麻衣第一次这么认真地听这个薯片妞剖析一个人,而这个人居然是着名败狗芬格尔。她不是卡塞尔学院的学生,她只是混迹在混血种圈子里的游侠。但即便是她,也对芬格尔有所耳闻,因为他是卡塞尔学院历史上综合绩点最低的教授,也是混血种最‘闻名遐迩’的狗仔。薯片那七个男朋友的故事也是他扒出来的,当时气得薯片差点直接一百张机票订到芝加哥,那一百张机票的票主都是前海豹突击队帮人干黑事的豪爽人士。
“虽然不得不说,我真的不喜欢芬格尔。因为他抢走了我最好的朋友诺玛。”苏恩熙似乎仍然耿耿于怀,“我承认他刚上学的时候是有一些个人魅力,但我不懂为什么他都退化成败狗了诺玛那小妮子还这么死心塌地。他们都要订婚了,但伴娘不是我。”
“伴娘是谁?”
“是路明非。”苏恩熙小声又生气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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