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章 苏铭爽:想体验一下被逼疯的感觉,嘿嘿!(2 / 2)

“爽哥,虽然没有签约合作的机会,但要是有需要帮忙的地方,大可直接开口。你之前帮了我一个大忙,也该让公司好好出出血才行。”

听到林璇儿的话之后,苏铭爽也不由得点了点头。

不过,他并不是同意了林璇儿的提议,而是想到了破局的法子。

商人逐利。

不管是在哪个行业,那都不存在永远的敌人,只存在着永远的利益。

身为一名歌手,最大的价值就是音乐作品的版权了。

想到这里,苏铭爽也是打开了社交账号,开始查看网上的舆论风向。

几乎跟苏铭爽预想的一样,网上铺天盖地都是对他的抨击。

在这其中,最大的舆论争论点就是抨击苏铭爽的出身——靠着毁歌走红的翻唱歌手。

在无良经纪公司刻意的引导之下,很多的网友都被带来节奏,觉得苏铭爽是一个心思歹毒的人。

五年的时间,上千首的音乐作品,全都被他给毁掉了。

网友们代入到了原创歌手的视角之后,一个个都气到了不行,开始无情的声讨和批判苏铭爽。

哪怕苏铭爽再有才华,也无法弥补他这个不堪的出身。

当苏铭爽看到网上这些言论的时候,只觉得好笑。

光是说毁歌的事情,却只字不提毁歌给那些歌曲带来的热度和背后所创下的收益。

苏铭爽毁的歌曲就只有两种,要么是无良经纪公司拥有版权的歌曲,要么就是其他经纪公司找上门来的新歌合作。

且不说无良经纪公司这样的黑心公司本就该倒闭,就单是苏铭爽最初唱歌的动机也不过是完成公司制定的KPI而已。

倘若苏铭爽翻唱的程序不是合理合法的话,他早就被那些原唱歌手给告上法庭了,哪里还会出现这些有的没的争论。

眼瞧着,舆论已经发酵得差不多了,苏铭爽则是编辑了一条动态发布了出去。

“不管是原创还是改编,不管是毁歌翻唱还是神仙翻唱,都能够给乐坛注入新的活力。但凡是我苏铭爽的原创歌曲,任何人都可以进行无商业形式的翻唱。”

“不管演唱者是否是同行人士,不管作品的呈现时好时坏,我都全盘接受。同时,我也很期待有人能够把我的歌给毁掉,让我体验一下逼疯原唱歌手是什么感觉。”

“不过,来而不往非礼也。倘若有同行想要翻唱我的歌曲,那你们可要想好了。你翻唱了我一首歌曲,但我很有可能也会翻唱一首你的歌曲。”

苏铭爽将编辑好的内容又审核了一遍,确定内容无误之后就发布了出去。

就现在而言,苏铭爽身上最具价值的就是他的三首原创歌曲的。

这三首歌让他在《华夏唱作人》的舞台上夺下了三连冠,含金量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事情了。

在版权意识空前旺盛的时代,歌手们几乎都已经把‘版权’二字给刻进了DNA里面。

纵使他们觉得其他歌手的音乐作品很好,想要翻唱一下……

但因为没有得到授权,最多也只能唱上两三句。

现如今,苏铭爽对自己的原创歌曲进行了无商业的授权,那必然会有歌手乐于进行翻唱的。

有了这些歌手的翻唱之后,苏铭爽的歌曲和他本人都能够维持住热度,不至于短时间就沦落到娱乐圈无人问津的地步。

更为重要的是,苏铭爽要靠着放开歌曲授权来为自己下一步行动造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