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当街扰民案(1 / 2)

灭元1399 老大河 4781 字 10天前

朝廷规定,只要是宗教人士,无论什么信仰,都可以享受免役的特权。

上有政策支持,下面的地方官员自然也得对这些宗教势力相敬有加。

那衙役虽然不爽,却也不得不拄起水火棍,嘴里却依旧在骂着:“福田寺的和尚,我就打不得了?”

慧川陪着笑脸说道:“贫僧你自然是打得,只是这位大师,是吐蕃的上师,却千万不能打!”

吐蕃的喇嘛?

两个衙役面面相觑,虽然他们嘴上说着要打人,也不过是拿棍子吓唬下旁人,显得自己有打人的权力。这可是他们与普通草头百姓唯一的区别了。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哪怕只是一个看上去很可笑的权力。

就如看门的狗一样,不叫几声,如何能显得出威风?

不过,吐蕃的喇嘛啊……那可是当今的国教!

皇帝都要尊一声国师的存在!

可不是他们这种衙役能乱吠的。

衙役乙终于反应过来,讪讪地说道:“不知这位大,大师,要自首什么?”

“此人要杀我,结果撞死在我的金刚杵之下。”乌坚巴指着独轮车说道。

车子已经歪倒,卷落的草席下,露出一具尸体。

衙役甲凑前,才看半眼几乎便吐了出来。

沾满泥土的尸体脑袋烂了一大半,黑乎乎烂叽叽,还有一点点的肥白正在蠕动。很有可能是刚从地里挖出来没多久。

“我,我去找县尊……”

衙役甲狂奔而入衙门。

达鲁花赤与录事是不会管这种事的,符典史只好带着衙役甲找上应录判。

今日,是针对甄鑫四个案件的开庭审判日。

辰时刚到,距离正式开庭还有半个时辰,应录判已经坐在大堂的案前,细细地翻看这几个案子的卷宗。

听到脚步声,应录判头也不抬地问道:“外面,谁在擂鼓。”

“是一位吐蕃来的喇嘛,说是前来自首。”

“自首?涉及何事?”

“说是有个人,被他的金刚杵撞死了。”

撞金刚杵而死?还有这种找死的方法吗?

应录判略一琢磨,便大概明白。不过是喇嘛无意中杀了个人,只是他为什么要来自首?

录事司虽然是广州城内最高的权力机构,可是有三类人是管不了的。

一是正在执行军务的士卒,归驻军管;二是蒙古人,归宗正府管;三是吐蕃的喇嘛,归宣正院管。

这些人即使是在自己的地盘杀了人,也只能看管却不得羁押。就是好酒好肉侍候着,等他们家长过来把人领走。

“让仵作验个尸,登记在册,就让那喇嘛自行离去吧。”

典史带着衙役离去,没多久又回到大堂。

“那喇嘛,不肯走。”

“他想要啥?”应录判皱着眉头问道。

“啥都没想要,就是坐在衙门之外,不喜不悲不说话。”

喇嘛在广州城内杀了人,不趁机敲诈录事司,已经算是一个有良心的喇嘛了!应录判自然也不会给自己找事,更何况,今天的事还很多。

且麻烦。

应录判看了眼在墙角的水碑更漏,问道:“相关涉案人等,是否到位?”

“俱在衙门外等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