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只是想给女儿讨一条活路。
这支商队能够跨越两国边界线做生意,甚至敢来这里捞金,说明有一定的实力,女儿跟着他们走,至少能活下去。
而留在孤云镇,就是死路一条。
一旁的大树阴凉地带,躺着二三十个光膀子壮汉,他们都是护送商队的镖师,此刻正在休息,身旁放着大刀、长矛、铁锤、木棍等家伙式。
唯有一人,是坐在椅子上的。
这人,约有三四十岁,身材适中,有着两撇八字胡,看着就给人一种精明感。
他叫金三两,是这支商队的老板,不过通常情况下,大家都喊他老大。
此时的金三两,左手拿着酒壶,右手拿着烤羊腿,一口肉,一口酒,吃的那叫一个香。
余猴带着母女二人来到这里。
“你俩现在这等着。”余猴说着,走向了金三两:“老大,买卖做的差不多了。”
金三两头都不抬一下:“收获如何?”
余猴摇了摇头:“不太行,这次明显比上次少得多,我们带来的一千斤粮食,连一半都没卖出去。”
金三两直接给了余猴一脚:“老子问你收获如何!”
余猴眼珠子一转,脑海中一一闪过刚才的交易,短短半分钟内,就将金银玉器、绫罗绸缎等物的价值,算了个大概:“全部折算下来,大概能值五百两银子。”
这是余猴的天赋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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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计算能力和记忆能力,绝对是天才级别的,误差不会超过十分之一。
可即便如此,他也依然只能当副手。
这个时代,并不缺人才,甚至不缺天赋型人才。
“五百两。”金三两盘算了起来:“我们这次的粮食成本是20两,雇佣镖师的费用是200两,算下来,我们这趟只赚了280两,看来是真没什么油水了,下次不来这了。”
不远处,母女二人只敢默默的听着,一声都不吭。
终于。
余猴聊到了这件事,只见他伸手指了一下母女二人:“老大,那边有个女娃,长得特别水灵,三斤粮食就能换到,我觉得很划算。”
“我看看。”金三两终于起身,朝母女二人走去,同时嘴里也很碎:“这年头,饥荒之下,人都不如禽兽了,三斤粮食就舍得卖女儿。”
当金三两看到小女孩的时候,心中立刻就有了谱。
一来,小女孩确实长得不错,回去后能卖个好价钱。
二来,这次的镖师队伍很强大,多带一个小累赘,应该没什么问题。
三来,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余猴特意提了一嘴。
没错。
余猴的面子才是最重要的。
虽说金三两经常对余猴又打又骂,但只要余猴有需求的时候,只要不是太过分,金三两全部都会满足。
只有这样,余猴才会死心塌地的跟着老大做事。
说白了,人生处处是交易。
金三两跟余猴,也是交易关系。
金三两出的是钱,给了余猴想要的,余猴就会尽心竭力的做事,且挨了打骂也毫无怨言。
“你是,孩子的娘?”金三两瞅了一眼妇女:“叫什么名字?多大岁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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