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舸争也是这样想的,于是留了长城酒店的元宝的房间号和电话号码,摸了摸元宝略微长了一点的头发,”那你不要到处跑,出门跟着秦叔,或者你爸妈,别一人单独行动,上京还是挺人多杂乱的!“
这时候的徐舸争已经忘了自己女朋友元宝是个在校国防生,更别提小时候还专门学过武,徒手打败两三个大男人不在话下。
元宝拍掉了在头上作乱徐舸争的手,毫不在意地摆手,“行了,知道了,我去哪和你提前说,总行了吧!”
闻言,徐舸争放心地点了点头。
元宝住在203,她爸妈则是204房间,秦叔叔则是205房间,三人房间专门挨着,出门好有个照应。
四人稍做休整,洗漱完,吃了午饭,午休一小时过后,四人到没有急着去旅游,毕竟上京其实不光对秦叔来说是个陌生的地方,对元宝一家人来说也一样的陌生,虽然元宝家来旅游过一趟,可是那时候纯属走马观花,没有把上京当作以后要落户的城市。
不过好在都不是莽撞的人,来之前秦纪之已经联系了曾经的狐朋狗友黄吉乐。他是半个上京人,严格来说他是星海市人,但是年轻时候遇到下乡到星海市附近赢家村的老婆王文珍,后来结成秦晋之好,运动结束之后,王文珍作为独生女被家里运作可以回城工作,但是父母让女儿离婚,觉得泥腿子黄吉乐配不上女儿,除非入赘。
这可给黄吉乐给高兴得不行,屁颠屁颠地收拾东西跟着媳妇就跑到上京给老丈人丈母娘当上门女婿去了。
其实王文珍父母之所以提起入赘,就是为难黄吉乐罢了,他们想着身为男人,尤其是王文珍爸爸以己度人,大部分男人除非没本事娶不起老婆,否则怎么可能愿意入赘。
结果黄吉乐压根不觉得没什么尊严,反正他是孤儿,没爹没妈,儿女跟自己姓不姓有啥关系?反正是自己儿女就行,反正这黄姓也是捡自己的老乞丐的姓,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姓什么。
于是黄吉乐就在八零年代到了上京安家落户,成了上京人。
秦纪之,黄吉乐,金来富三人算是不打不相识。秦纪之是寡母带大的,家里条件不好,还有弟弟妹妹要照顾。
金来富虽然父不爱,母不疼,好歹有学上,吃的七八成饱,饿不死。
说起来比秦纪之和黄吉乐好一点,可是也好不到哪里去。
要不然他们也不会不打不相识。
六七十年代,小孩子们都会去捡煤核,然后拿去换吃的,或者卖钱也是可以的,虽然能换的钱很少,可是再少也比没有强。
但是煤核也是有数的,你多了,别人就少了。
有一次,就因为金来富捡的多了,捡到了秦纪之的画的圈,于是两人干起仗来,结果黄吉乐那个鸡贼的,趁着两人打架,抢着捡走了不少,当然秦纪之和金来富就不干了,于是三人打成一起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