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波滋已经好久没有尝到人肉的味道了,今天,我要让那个该死的家伙知道洛克山猎狼犬的厉害!”
猎狼犬?
是非洲的猎狼犬吗?
听着马匪们的对话,我当下心头一惊。
那个光头的家伙戴上他的牛仔帽,骑在马背上飞快的跑了。
在非洲,有一种大型食肉猎犬,被黑人们称作猎狼犬。
这种狗据说是罗威纳犬与野狼杂交的后代。
它们体型巨大,咬合力惊人。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非洲人一直利用它们对抗草原的野狼,甚至围攻狮群。
这种狗是很可怕的,它就像发狂的猛兽,分分钟能把人撕成碎片!
“该死的,这回麻烦了!”
我心里想着,愤怒的瞪了本·阿尔科亚一眼,披着身上的草衣,悄悄向着后方爬行。
我爬的很慢,几乎一分钟十米的样子。
红杉树下的马匪们开枪了,他们在胡乱射击草地,想要逼我现身。
而本·阿尔科亚,已经搂着那个只穿内裤的女人走到了树后。
他们在交谈,显然在计划着什么。
“该死的!”
我趴在草里,把头压低,不敢再动。
“嘿,基特利,那边也打几枪,看看那个混蛋是不是在那里!”
哒哒哒!
哒哒哒哒!
枪声扫射而来,M60通用机枪的子弹,在空中飞射,瞬间打在了我所在的区域。
我吓得心中祈祷,整张脸都贴在草地上。
周围一阵“噗噗噗”的声音,万幸,最近的一颗子弹,距离我只有几厘米。
它落在了我脸旁边的草地里,甚至还散发着出膛的高温!
“该死的,他到底在哪!”
开枪的黑人大骂,又在周围疯狂扫射。
本·阿尔科亚搂着那个叫伯伦娜的女人,两个人笑眯眯的看着黑人射击。
周围的马匪们也在开枪,他们应该是在为那个回山的马匪争取时间。
狗,对于狙击手来说,是致命的,是狙击手天生的敌人。
因为狗的嗅觉十分灵敏,是人类的40倍。
普通的猎犬,经过训练,它们的嗅觉一般在200米到300米之间。
这个数值还会随着天气变化而改变。
比如夏天,一条好的猎犬,它甚至可以闻到两公里外的气味!
我心里开始有些慌乱了,我必须摆脱那条猎狼犬。
而对付猎狼犬最好的办法,要么是开枪杀了它,要么是隐藏自己的气味。
如今我周围全都是克洛山的马匪,开枪显然是不理智的。
那么我要做的,是尽量隐藏自己的气味。
可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我该怎么隐藏自己的气味呢?
我心里慌张的想着,两种办法。
一、入水!
水能隔绝一切气味,这也是经典的教科书办法。
第二种办法,是我最好能搞到马匪身上的东西,比如他们的衣服,比如他们的鞋子等等。
其实还有一种办法,就是在野外寻找动物的粪便,涂抹在身上,这办法有点恶心。
但除了这三种,我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办法可行!
我低头沉思着,目光在周围的马匪身上看来看去。
树林里的枪声还在继续,不多时,远处的山坡上传来马蹄声。
那个叫“帕什”的家伙,骑马在山坡奔跑,而他的身后,确实跟着一只大型猎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