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数字音乐(四千五大章)(1 / 2)

完美2001 扑街一万次 8124 字 20天前

如果说没开唱之前是:“你什么玩意啊?”开唱后就是:“我什么玩意啊!”,这句话能很好的说明他们的心情。

看看别人的十八岁,再看看自己都二十四岁了,一直在干嘛?

让他们开始怀疑自我了。

别人都开始玩原创了,自己憋了这么些年,连个屁都没有,这也太丢脸了。

一想到这,段锦就回忆起自己的伤心事,第一次被家人说教,还是双人组合。

段锦,家教一直很好,家里也致力于将她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大家闺秀,前期的投入见效了,但是自从上了大学,好像被打开了任督二脉,她非要玩起了非主流,将自己变成了一个活脱脱的“小太妹”。

本来都没什么,但是非要逼着自己玩原创,现在的主流就是对于社会的不满,所以她想写的就是这种格调的,但不管是人生经历,还是生活阅历都不足以支撑她完成这一壮举,歌名《热血喂了狗》

立意倒是很符合当前的潮流的,大概意思是:批判社会的冷漠、人与人的冷漠,表示很是心痛,自己的满腔热血都喂了狗,希望以此唤醒大家的心,不那么冷漠。

本就是牛头不对马嘴的东西,但坑爹的是,憋了两句就没了下文。

就这两句讲的还是她臆测的,接着关心女儿的段锦她爸,发现了这些歌词,这肯定是不行的,从小到大哪一点没没宠她,就去找她理论:“你要玩音乐没关系,要叛逆我也理解,毕竟是主流,但也不能瞎说啊!要是被你爷爷看到还以为我虐待你了!这才是大事。玩艺术也得实事求是吧。”

这事被捅到她妈妈那儿,好长一段时间天天被唠叨,本来就没灵感,这下好了直接完犊子。

看着一时说不出话的三只松鼠,刘易也很想听一听经过几百万设备录制音乐,于是道:“要不,重新放一次,我也听听。”

被惊醒的段锦,态度十分的好,连忙回答:“可以可以,等等啊,马上就好。”

不提四人的反应,刘易挺满意,这首歌毕竟是段薇绕了一个大圈求来的,问道:“微姐,就这样啊?”

化身小迷妹的段薇,连忙点头:“嗯嗯,就这样,这样就很好了。”

“那就这样啦!”对段锦笑道:“那就麻烦你拷贝一下了,后期处理就算了,这个不会发表,就微姐听。”

段锦酸得牙都掉了,一个花了大价钱的人,不管出于何种目的玩音乐,但是听见这么好听的歌仅仅只是给自己妹妹听,也是羡慕。

犹豫了半晌,下定决心问道:“刘易,那除了这一首还有其他原创吗?”

段锦心里本来也很想要这首歌的,但是始终是她妹妹要,没办法只好问问其它的了。

在刘易重生的那时候开始,就已经决定了一个事实,除开远超常人的眼光和见识。

他就是一个普通人,除了能看到大势,他也只能对不起后来人了,谁让自己重生了!

相对于后世剽窃说自己原创的,自己这应该叫原创了。毕竟李逵遇李鬼,那真李逵不在,自己这个李鬼就是李逵啊!自己要脸多了!

等以后有人有灵感了,发现这歌多年前就有了,那才是……

刘易决定“堂而皇之”的认下,这歌就是自己的原创,甚至还想到了另一首喜欢的歌,有了一次,那就离第二次不远了。

这首歌,是2014年后才发行的,让一个民谣歌手达到了,流行歌手的红火程度。

实在是喜欢,借这个机会把它录下来,以后吹牛都有资本。

于是,对着发问的段锦道:“还有一首原创,要不正好有机会,一起录了吧,下次有机会进录音棚可能得很久了!麻烦你了。”

这并不是说没钱,而是刘易觉得自己要开始忙了。

一听还有原创,段薇的反应就很大了,做为小迷妹,当人很然关心:“好听吗?我就喜欢《起风了》这种风格,像讲故事一样尾尾到来。”

能不喜欢吗?这种歌就是写给你这年纪的人听的,看其她三人的表情就能读出来,刚才那歌确实不错,还是原创,那更是好。

听着段薇的提问,她堂姐忍不住开口:“刘易,你这首又是什么风格的?需要我们伴奏吗?你相信我们专业技能在线的!”

刘易拍了拍手里这把价格不菲的吉他,抿了抿嘴道:“民谣,有吉他就可以了。”

不能理解段锦她们对音乐的追求到底是什么。

“好吧,那你开始。”有点遗憾的开口。

刘易现在唱得这首歌,前奏和弦部分有种缓缓而来的述说感,将歌词已经融入了前奏中,但那种闭上眼睛,静静的听着,这种平静的述说方式,用悠扬的歌声告诉你,我的故事。

这种不同的写意风格,初听并不是那么惊艳,所以乐队三人一听这开场,松了一口气。看来和刚才那首歌应该不是在一档次。

但是,当前奏完结,刘易像是在述说一个故事一样:

“让我~掉下眼泪的~不止昨夜的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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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依依不舍的~不止你的温柔……”

那种前奏铺垫的愁绪就呼应上了,一个故事的开始那就是回忆的基调。

不管是沉迷的段薇,还是准备挑刺安慰自己的“三只松鼠”,这一块都被这嗓音和意境吸引,甚至小心翼翼的生怕打断演奏,忘记了隔音还有隔音玻璃。

上辈子的《成都》,不能说人尽皆知,但在2017这段时间去逛商场,你能从开始听到结尾都是在放这首歌。

这首歌不同的人,听到的不一样,就像本地人听这首歌或许会觉得很假,没有一点感情带入。

比如城都并没有玉林路,小酒馆在玉林西路,路的尽头是高架桥等等。

但刘易没去过城都,是听故事的人,他觉得很好听。

上辈子,自己跟随谢莹莹去了燕京,但她却走了,刘易爱上了这座城市,想着如果有那么一个姑娘,拉着自己的手,走在阜成路,吃着不那么美的美食,看尽都城的美景,是翻怎样的风景。

这首歌很火,火得让人烦了,让它有了不同的听众,但它的经典版本只有原创,这个经典让它红了,成为了民谣中的代表之一,也让很多人认识到了民谣。

这首歌,大概是因为拿着吉他唱的次数太多了,他真的情不自禁的就像把它据为己有,想着上辈子自己活得,不管是对于家人,还是爱情,都没有一个完整的交代,也不禁双眼模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