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好想得到这个男人(1 / 2)

啊?

每一首歌都能达到同样的水准?

一听到这话,坐在对面的梁康尼,瞬间呆住了,如果袁韬此时在场的话,他一定会非常开心。

可惜,袁韬看不到。

如果换做别人说这种话,梁康尼的第一反应,肯定是不信。

但陆远,不一样。

他的同名专辑火成什么样了?

除了华艺音乐之外,所有的唱片公司都眼红啊。

10月,赤伶彩铃端,单月下载量超过950万次!

950*2=1900万!

按照业内惯例,华艺音乐至少能分到700万的彩铃端分成,即使是和歌手五五分账,也有350万左右。

一个月,一首歌,无线端入账350万,如果时间拉长,哪怕后续的收入有所减少,一年也有1000多万的收益。

而这,只是一首歌。

陆远第一张专辑里的十首歌,在无线端的表现,同样不俗。

虽然单一一首歌比不过《赤伶》,但十首歌加起来,一年怎么也有两三千万的样子。

此外,陆远的专辑出货量达到160万张,累计销售金额4500万。

以一张唱片10块的利润计算,唱片部分的收益至少也有1600万,如果是五五分成,唱片公司能赚800万。

在数字音乐时代,发唱片不赔本,就算好的了。

一张专辑赚800万?

其他唱片公司馋哭了。

除了唱片、彩铃,陆远的商演收入也是大头,此时,陆远的商演报价已经来到了60万一场。

一年参加50场,收益是3000万。

最后,还有代言方面的收入。

截至目前,陆远虽然只接了两个代言,但想要找他代言的品牌已经排成了长队。

其中不乏某些国际品牌。

陆远的新剧为什么能拉到那么多的赞助?

那些品牌方花个几十万,纯粹是想留下点香火情,哪怕陆远的新剧扑了,也能换个人情回来。

如果剧火了,那就是纯赚。

从环球这边收集到的数据,如果陆远放开限制的话,一年的代言费用也是几千万的级别。

彩铃、唱片、商演、代言,仅这四项,陆远一个人就扛下了几个亿,乃至十几个亿的产值。

只算利润,也有大几千万的收入。

梁康尼其实很想签下陆远的中文唱片约,如果能把陆远挖过来,她有信心重组环球唱片的亚洲分部。

但她手中的筹码很少。

倘若分成给的太多,总部那边肯定不同意,分成给少了,陆远也不会同意。

少顷,梁康尼收回思绪。

“你确定?”

陆远微微一笑:“近期,我都在魔都拍戏,晚上下戏之后,我会在番禺路那边录制专辑。”

“如果梁总有空的话,可以到现场看一看。”

“一定!”说着,梁康尼目光一转,看向了摆在桌上的iPod:“这个,我能带回去吗?”

此刻,梁康尼已然下定决心,全力协助陆远,务必拿下陆远的英文唱片约。

然后,再以此为纽带,把陆远挖到环球来!

“当然可以。”

陆远一点不担心新歌流出的问题,且不提大伯那边的关系,单单一个‘偷窃’的恶名,环球也兜不住。

欧美乐坛,版权市场非常完善,并且对于抄袭的容忍度也比较低。

如果是地下歌手,或者不知名的歌手,或许不太注意这些,但成名歌手和大型唱片公司却非常注重原创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