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8章 家眷(2 / 2)

等到所有奴隶们的家眷,全部都到达皇宫广场的时候,户部的官员们,开始进行户籍的录入登记,以及发放身份证明。

古代的户籍,与现代的不同,户籍的等级,和分类,更加的仔细,和严明。

古代的户籍有官籍、民籍:儒籍、生员籍、医籍、捕户籍、民盐籍、阴阳籍、富户籍、商籍

军籍又分为:军匠籍、弓兵籍、力士籍、勇士籍、校籍、军校籍、校尉籍、旗籍、总旗籍、军官籍、军灶籍、军盐籍、效籍、军民籍 锦衣卫籍

匠籍又分为:民匠籍、厨籍、马船籍

灶籍:盐籍 ( 竃)

监籍:署籍

站籍(驿站籍):水站籍、马站籍等等

第一等是贵籍,一般以世家大族为籍,第二等是良籍,便是普通的老百姓,第三种是商籍顾名思义便是行商之人,第四等是奴籍,就是奴隶身份,一旦卖身,可能就是一辈子的奴籍,除非主家开恩,舍得给官府一大笔钱,第五等便是贱籍,这贱户籍是那些妓子,戏子,等人。

贱籍又称贱民是指不属于士、农、工、商四民之列的古代法定社会等级。

贱民,是等级社会中,社会地位,世代低于普通人的特殊阶层,一般不能和普通民众通婚,在很多社会里,贱民和奴隶制度有关。

贱籍制度自古已有,沿袭千年,清朝雍正年间废除。

贱籍世代相传,不得改变,贱籍社会地位最低,不得参加科举,不能做官,从事当时社会所谓的“贱业”,备受社会歧视。

主要有浙江惰民、陕西乐籍、北京山西等省乐户、广东疍(dàn)户、浙江九姓渔船、安徽的伴当、世仆、江苏丐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