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顾卿虽然不喜欢明珠和肥团整天吃吃吃,但好不容易捕捉回来的野鹿,肯定自家吃。
点了点头说:“行,这只野鹿就留下来俺们吃,好不容易捕捉回来的,就自己吃。冬天吃鹿肉最好,最滋补。”
明珠听到后,立即像个足球一样滚到程顾卿的身边,彩虹屁屁不要钱地输出:“阿娘,你真好。知道俺喜欢吃鹿肉,呵呵,阿娘,你对俺最好。阿娘,俺也最喜欢你,俺以后会对你好。”
油腔滑舌地说了一通,要不是知道她的为人,还真有可能被她骗了。
肥团也不甘示弱,滚到程顾卿的怀里,眼睛清澈带光地撒娇:“阿姥,俺最最最喜欢你,俺以后会好好孝顺你。等俺长大了,赚到钱就给你花。阿姥,俺以后都要跟你一起住,照顾你。”
这小肥仔的嘴巴像嘴里有油,好听的话一股脑子输出。
明珠可以忽略,但肥团是小可爱,程顾卿可喜欢了,摸了摸圆滚滚的身子。
乐呵呵地说:“乖娃,阿姥也喜欢你。以后你可要听话,好好读书,知道没有?”
肥团还未读书,不知道是学渣还是学霸,不过目测学霸是不可能,一点也没表现喜欢读书的样子。
这小肥仔成为厨子倒是有可能。
谢锤子看到阿娘这么喜欢明珠和肥团,心里也高兴。但想到野鹿贵,活的野鹿更贵,不少富贵人家喜欢在冬天里吃鹿肉,肯定能卖不少铜板。
连忙说:“阿娘,俺看还是拿到镇子卖了。冬天野鹿难寻,能卖到好价钱。不如卖了,买些猪肉回来吃好了。”
猪肉比野鹿便宜,吃鹿肉不如吃猪肉,猪肉也一样香喷喷。
黄氏也是这样认为地,赞同锤子的话:“阿娘,锤子说的对。俺们穷人家哪里吃的起鹿肉,不如卖了,买猪肉回来吃。”
徐老二也同意大嫂的话,支持卖了野鹿。
曾氏倒不乐意了,猪肉他们经常吃,毕竟家里卖猪肉的,就算没有好肉吃,猪肉下脚料也能吃到。如今好不容易得了一头野鹿,当然吃鹿肉了。
不过这些话她不敢说,害怕给婆婆留下嘴馋的印象。
明珠本来嘴馋,又是婆婆的闺女,婆婆肯定不介意,要是她说,肯定被婆婆翻白眼。
魏氏跟曾氏想的完全相反,笑着说:“阿娘,大嫂说得对,俺们这些穷苦人家吃猪肉就行了,精贵的肉得拿去卖才好,还是拿去换铜板好。”
啥肉不是吃,猪肉和鹿肉在魏氏眼里都是一样的,反正有肉吃就行。
卖掉换了铜板回来,婆婆的兜里就有钱了,说不定一高兴就赏些铜板给春丫呢?
就算不赏,存着春丫也有机会得到,婆婆可喜欢春丫了,等春丫出嫁婆婆肯定准备嫁妆了。
这么多娃子中,就春丫得了金首饰。
呵呵,她家的春丫最争气。
林大泽和林婆子也劝程顾卿卖了,当然他们没说买猪肉回来,在母子眼里程顾卿一家整天吃肉已经够奢侈了,实在不能天天这样吃。
家里的栓子和锁子经常到程顾卿这里蹭饭吃,母子俩都不好意思了。
宝珠也说:“阿娘,卖掉好。拿到镇子肯定很好卖。快过年了,富贵人家肯定喜欢买不一样的肉哩。”
徐老大则依旧跟明珠站在一起,摇了摇头说:“阿娘,俺们留着吃,嘿嘿,俺想吃哩。鹿肉可香哩,而且许大夫说了,脚冷的人吃了鹿肉会变脚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