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
“总之,我想说的是,只有你没有付出任何代价。”
巴兹尔顿时慌了,立刻反问道:
“我为什么要付出代价?这又不是我的事。”
他转头看向威尔逊,仿佛在寻求认同。巴兹尔默默地看着正在开车的威尔逊,然后,他似乎猜到了威尔逊身上缠满绷带的原因,露出了震惊的表情。
“不是吧?”
没有人回答这个空洞的问题。
对话就这样尴尬地结束了。
……
简短的对话结束后,车厢里陷入了沉默。
尽管前方危险重重,但时间依然无聊地流逝着。威尔逊本来就不多话,现在除了必要的话,他什么也不说。
但他与沉默无缘,因为菲勒蒙能听到他喉咙里不断发出咔咔的磨牙声。一开始,这种不规律的声音让菲勒蒙很不舒服,但习惯之后,菲勒蒙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能让人情绪稳定的声音。
菲勒蒙听着这声音,打了个盹。但他总是睡不沉,所以他听到了巴兹尔在旁边喃喃自语。
“他们都疯了……”
也许威尔逊也听到了,也许没有。但他们两人都没有反驳这句话。也许他是对的,不,他肯定是对的。远离危险,不追求利益,这并不是普遍的生活方式。
从这方面来说,巴兹尔是他们的榜样。
他没有道德。他忠于生活,所以犯罪;他逃避痛苦,所以快乐。他忠于生物的本能,所以,他是个智者!
那么,菲勒蒙的愚蠢来自哪里?
他曾经误以为那是爱国主义,但现在他知道,那不是。如果说是爱乡之情,或许还能说得通,但这并不能解释一切。菲勒蒙没有接受过贵族的教育,所以也没有阶级义务。那么,菲勒蒙的愚蠢来自哪里,痛苦又来自哪里!
菲勒蒙思考着这个问题,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
过了一会儿,菲勒蒙醒了。
没有人叫醒他,他是被汽车减速的水平加速度惊醒的。汽车正好拐进了一条小巷。
杨局长承诺的支援并非空话。
即使在远处,菲勒蒙也能看到几十个,不,也许是上百个穿着警服的人聚集在路灯下。他们的身影气势汹汹,即使是像菲勒蒙这样无辜的人,也会忍不住怀疑自己是否犯了什么错,感到不安。
他们一看到菲勒蒙的车,就同时做出了同样的动作。菲勒蒙一直很好奇,像警察这样刻板的组织,怎么会取“灯塔派”这样感性的名字,现在他终于明白了。
这不是比喻。
……
——嘎吱!
威尔逊猛地踩下刹车。菲勒蒙也紧紧地闭上了眼睛。前方突然爆发的强光,让他的眼睛过了好一会儿才适应过来。这光亮堪比日出,但现在还是午夜时分,距离日出还很远。
菲勒蒙眯着眼睛,终于看清了光源。所有警察的左手里都拿着一盏刚刚点亮的灯。
“姓名和职务!”
其中一个警察走向汽车,大声喊道。
由于光线太强,他几乎像个影子,但如果菲勒蒙没看错的话,他是个巨人般的高大男子。菲勒蒙的个子也不矮,但他至少比菲勒蒙高出一个头。
他走近了一些,菲勒蒙才有机会仔细观察他。这个警察看起来比威尔逊年纪大,但差别不大。警帽的带子勒得太紧,导致他脸色发红,呼吸困难。
他的身材很不协调,这种僵硬的气氛通常只出现在士兵身上。菲勒蒙很容易就能猜到,他们接受过警察训练之外的特殊训练。
这七十多个训练有素的警察,并不是随意挑选的,他们很可能是灯塔派的核心力量,是杨局长个人的支持者。
所有警察都举着灯向前走,以菲勒蒙的车为中心,一个光球在狭窄的街道上前进。强大的,无情的压力,驱散了夜晚的黑暗。
菲勒蒙和巴兹尔像客人一样走在队伍旁边。虽然人很多,但除了呼吸声,什么也听不到。他们甚至从见面到现在,一句话也没说过。
众所周知,菲勒蒙的步速并不快,要跟上这些年轻力壮的警察的步伐并不容易。每当菲勒蒙稍微落后时,旁边的杜鲁斯就会粗鲁地抓住他的胳膊,把他拉过来。
“这是杨局长的命令吗?”
出乎意料的是,巴兹尔替菲勒蒙站了出来。
“他让你随便碰别人的身体吗?”
“因为他走得太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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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解释,这是你的判断。你觉得我们像是那种应该被这样对待的人吗?”
杜鲁斯从上方俯视着巴兹尔,最后低下头道歉。
“对不起。”
“你还年轻,好好干。别再犯错了。”
巴兹尔反而装模作样地拍了拍杜鲁斯的肩膀。看他熟练的样子,就知道他不是第一次做这种事了。菲勒蒙没想到会得到这样一个人的帮助,他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只是愣愣地看着。巴兹尔悄悄走到菲勒蒙身边,说道:
“你也注意点。因为你虚弱的样子,我们都被轻视了。”
说完,他就走开了。
……
从那以后,杜鲁斯本来就令人不快的印象变得更糟了。
即使菲勒蒙并没有被他压制,菲勒蒙也会不自觉地避开他。无论如何,他们很快就到达了目的地,调查局的行动区域。
“站住,调查局正在这里进行调查,警察不得入内!”
一个警探走过来,试图阻止他们,但他反而被警察抓住了。即使是想误解,这么多警察同时出现,谁都会意识到出事了。
警探很快意识到反抗是没有意义的,便乖乖地退了下去。在第一个警探被抓住之后,又有几个警探像流水线一样被带到了后面。
“找到了。”
前面一个警察低声喊道。
“那就是野兽吗?”
杜鲁斯问道,但菲勒蒙被前面的警察挡住了视线,什么也看不见。回答他的是巴兹尔。
“是的,没错。它看起来像人,但从它的动作就能看出来。”
杜鲁斯吹响了脖子上的哨子。
所有警察仿佛事先商量好了一样,从前排开始,依次冲了出去。接下来的景象,屠夫比菲勒蒙更熟悉。
菲勒蒙以为不用枪猎杀野兽会很危险,这种想法真是太天真了。毕竟,野兽没有理智。几十个身强力壮的年轻人,怒目圆睁,手里拿着灯笼冲过来,野兽不害怕才怪。
沉重的警棍落在野兽身上。
奇怪的是,每次警棍落下,都会发出敲击皮鼓的声音,也许是因为人皮也是动物皮的一种。菲勒蒙第一次觉得枪声是如此仁慈。
根据菲勒蒙的经验,暴力越大,施暴者就越容易脱离现实。现在的情况就是这样。不知道是因为溅到了血,还是因为剧烈运动,脸色涨红的警察们下手越来越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