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等,先生!”玛丽有些紧张,站在门口不敢进去。
房间很简陋,但看起来并不像是有人住在这里。正如菲勒蒙所料,这里应该是神父的办公室。书桌下堆满了空白的纸张,桌子上放着一个墨水瓶,里面的墨水已经干涸了。或许神父平时会帮村民们写信,或者正在写什么书。
菲勒蒙的目光,却被书桌旁边的一个小书架吸引了。书架上稀稀拉拉地摆放着几本书,大部分都是法语的神学书籍,还有一些英语版的圣经。
除了圣经之外,其他的书看起来已经很久没有人翻阅过了,上面落满了灰尘。菲勒蒙随手抽出一本没有书名的书。
这本书摆放的位置并不显眼,而且看起来很旧,没有任何特别之处。菲勒蒙只是随手一抽,却没想到,这会是一个改变他命运的决定。
历史总是充满了巧合,而巧合,往往就是命运的安排。
菲勒蒙翻开书,这才发现,书的封面是用蓝色的皮革制成的。他在心里默默地记下了这本书的另一个特点。
书是用古英语写成的。
从装订来看,这本书的年代并不久远,但书中的文字,却像是古英语和现代英语的过渡阶段的产物。
菲勒蒙对语言学并不精通,但亚瑟是这方面的专家。
在大学期间,菲勒蒙曾经被迫旁听过亚瑟的课程,所以他对一些简单的语法规则还算了解。再加上书中偶尔会出现一些现代词汇,所以菲勒蒙还是能勉强看懂一些内容的。
这本书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布罗尼尔斯和兰戈斯这两个村庄之间的古老传统。兰戈斯是距离这里几公里外的一个小村庄,以湖泊闻名。
这是一种契约,或者说,是两个村庄之间必须遵守的约定。
例如,村长的出身必须来自某个特定的家族,任期有多长,每两年必须进行一次联姻,而且必须轮流由女方和男方提供新娘,甚至连可以砍伐的树木的高度,以及每年可以开垦的土地面积,都有详细的规定。
这本书的内容,充满了德鲁伊教的色彩,与教堂的氛围格格不入。虽然这本书对民俗学家来说,或许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但对菲勒蒙来说,却没有任何帮助。
菲勒蒙快速地翻阅着书页,突然,他发现了一个反复出现的单词。他并不认识这个单词,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单词对当地人来说,一定有着特殊的意义。
书中,将这个单词简称为“W”。
在这本枯燥乏味的书中,所有关于“W”的描述,都充满了强烈的情感色彩。那是一种恐惧,或者说,是怜悯。
“亨利六世尽到了国王的责任。W是背叛的教训,我们必须铭记,并永远远离它。”
菲勒蒙读到这里,合上了书。
“先生,那本书……”
“我们必须带走它。”
菲勒蒙拉起玛丽的手,快步离开了教堂。
“就算我们带走了这本书,他们也会发现的。”玛丽提醒道。
玛丽说得没错,但菲勒蒙已经决定了要去哪里。书中的一个规则,为他们指明了方向。
“布罗尼尔斯每年必须派一个人去兰戈斯湖,在那里度过余生。他不能信仰其他的神,第一年,他的喉咙会被割开,变成哑巴;第二年,他的右手拇指会被砍掉。”
菲勒蒙心中涌起一股强烈的预感,他肯定地说道:“兰戈斯湖,那里一定隐藏着什么秘密。”
村庄广场的钟声,在清晨的薄雾中回荡。
菲勒蒙和玛丽穿过村庄与森林的交界处,踏上了一条泥泞的小路。
钟声响起的时间,比菲勒蒙预想的要早得多。他们前脚刚离开教堂,神父后脚就回来了。看来他们的运气还不错。
是谁偷走了书,很快就会真相大白。
他们离开教堂的时候,被不少村民看到了。现在,村民们应该已经发现书不见了。很快就会有人组织搜查队,他们必须赶在搜查队找到他们之前,逃得越远越好。
这也是菲勒蒙没有选择乘坐马车的原因。一来,他们没有时间等到马车出发;二来,他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们要去兰戈斯。
“先生,你怎么能偷教堂的东西呢?”玛丽不解地问道。
“以后再跟你解释,现在……”菲勒蒙催促道。
虽然嘴上这么说,但实际上,菲勒蒙的步伐已经慢了下来。他不得不依靠玛丽的搀扶,才能勉强行走。
“你会遭天谴的。”玛丽抱怨道。
“天谴以后再说。”
玛丽无奈地叹了口气。虽然她的声音听起来很奇怪,但菲勒蒙还是能听出她语气中的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