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天残年少(2 / 2)

高温融化了雪,血液混杂着血水渗透泥土堆砌成的小山,顺着缝隙缓缓流下,穿过土层,成为一滴滴半红的血珠,滴落进山洞中。

恰好,婴儿和老头都仰躺在洞穴里,血珠滴落在他们身上,脸上,嘴角。

似乎察觉到了什么,他们本能的张开嘴巴,一滴滴血珠滴落他们嘴里,顺着咽喉,流入肚子中。

本已经走到生命尽头的两人,机缘巧合的靠着血珠吊住了性命。

等他们从沉睡中苏醒,洞里还是一片漆黑,但整个洞穴中,缭绕着血腥味。

血珠落到洞里,随着时间流逝,凝结成块状。

之后的一段时间,两人便靠着这块状的血液维持生机。

但血液大多消耗在渗透的过程中,在泥土层里便凝结了,真正流淌入洞穴里的并不多。

吃完块状血液后,老头总是拿着漆黑的泥块舔食。

就在婴儿和老头即将再次饿死的时候,他们脚下的地面塌了,他们掉入了一个更深处的洞穴。

老头发现,洞穴四通八达,却像迷宫一般,容易迷路。

然后,他发现了蚂蚁,以及巨大的蚂蚁窝。

这里,是一个蚂蚁王国。

蚂蚁,在地球,是一种非常弱小的生物。

但在这个世界,其实是一个非常强大的族群。

因为它们每一只,都跟人族一般大,它们有着天生坚硬的皮肤,还有巨大的力量,在万族之中,名列前茅。

在巨型动物没有诞生前,它们是仅次于蜂后族,人族之外的第三大族。

如果单论身体强度,其实人族并不如蚂蚁,但人族能直立行走,拥有神传下的知识,并且有神奇的生物饕餮,从而从各个层面碾轧这个强大的种族。

跟小蚁不同,小蚁在小世界内是能‘看见’的,但它们的眼睛,看到的世界是模糊的,只能靠触须交流。

……

从这一天开始,老头和婴儿生活在蚂蚁王国里,成天想方设法躲避追兵,寻找出去的路,饿的时候,便去偷一颗蚂蚁幼崽。

老头不敢直面成年蚂蚁,因为稍不注意,便会被杀死。

历经千辛万苦,坚持不懈的努力,他们终于离开了蚂蚁窝。

两人爬出地面的那天。

老头变得更老了。

而婴儿,也已经长到八九岁的模样。

老头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天残,天生残缺之意。

天残有意识以来,学到的唯一一个技能是偷东西。

在蚂蚁王国的时候,偷蚂蚁幼崽。

回到地面,总是昼伏夜出,趁人们熟睡之际,偷人们白天打到的猎物,收集的食物。

只是,他还没学精通,老头便已经离世。

老头死后,他独自生活,而生活的本领,与老头一脉相承。

他以为,这种方式是正常的,他就应该偷窃为生。

然而,失去老头后,他独自生存,才发现,这件习以为常的事竟然那么的难。

他总是不经意间吵醒熟睡的人,人们醒来,看到独眼的他,操起武器便追赶。

好多次,他都被人团团围住,在黑夜里,拳打脚踢。

好几次,他都被生生打昏迷。

黎明的光照在大地,将他从沉睡中唤醒,他看着天空的太阳,想起了老头还活着的时候说过的那些话。

“你不能……”

“你应该……”

“这样不对。”

“跟我学……”

曾经不在意的对话,曾经无所谓的内容,曾经漫不经心听着的话语,本以为早已忘记,此刻却那么清晰的出现在耳畔。

他看着天空的太阳,说:“我下次,一定能做得更好。”

从这天开始,他苦练偷盗技巧。

时间流逝,他发现偷盗技巧并没有提升,反而在一次次失败中,他逃跑的技能,躲避敌人追踪的能力,越来越炉火纯青。

有一天,他看到有人捕猎了一只野鸡,想要趁夜偷盗,却不料,失败了,被苏醒的猛男打个半死,扔在路上。

他醒来,发现自己昏迷之中,被捡到了一个奇怪的部落。

这个部落有三个首领。

大首领叫金闪闪,二首领叫魔胎,三首领叫胖子。

三大首领之下,还有十二头目,每个头目手下都有几十个人。

这个部落除了正常的打猎之外,还有一个奇怪的活动——练武。

这个部落的人并没有因为他缺少一只眼睛而排斥他,反而将他编入战斗部队,成为十二头目之一长蛇的手下,成为长蛇手下五十六人之一。

每天天不亮就要起来,拿着不知何种生物的大腿长骨,站在巨大的广场中,操练着大首领金闪闪传下来的各种武功动作。

操练得满头大汗之后,吃了早餐,便浩浩荡荡的出发,去野外寻找猎物。

他发现,奔跑在山野间,寻找猎物,很累,远不如偷盗来得清闲,而且十次出去,往往九次空手而回。

幸好,猎物够大,首领够强,首领带队出去打猎,回来就够吃好久。

他总是在想【既然能靠首领,我们出去浪费时间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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