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日记(1 / 1)

一番讨论下来,如预料中那样,啥结果都没讨论出来,众人最后也各自离去,有工作分忙工作,没工作的自己找地方凉快去。

次日,十月六日,早上十点。

众人不知道第几次地聚集在了这都快和家一样熟悉的会议室里,开始了各自的信息的交换。

首先是“特应部”杭城分部的发言,关军昨日离开后便发动自己的权利,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调查“白”,最后得出结论,“白”的长相确实来自那个叫做白岩的人。至于为什么认定“白”的长相一定是偷来的,则是因为白岩本人在两个小时前,成功于东北的一偏僻县城中被找到。

当时白岩本人被锁在一间地下室中,他衣服破烂、浑身恶臭、双眼无神、面黄肌瘦,但身上并无伤痕,大概率并未遭受过肉体伤害,不过精神损伤严重,而且估计被一直关在这,且负责看守他的人每天只给他提供能够勉强维持生存的食物与水,然后就再无其它了,就连排泄也只有一个挖在角落里的坑。

即使是“纵横”,在不考虑自身消耗的情况下,也极难在短短十二小时内从杭城飞到那那东北边境处的县城,更何况“白”那是还身受重伤,差点就死了,一身的“精神力”更是差不多见底了,恐怕能继续用使用能力隐身离开就已是极限,更别提要夜飞数千公里了。(以上对“白”状态的推测皆来自刘往)

因此,除非有一位甚至多位空间系的高级超能者无缝衔接地带着“白”不断进行“空间跳跃”,还顺带着在路上治好他身上的伤,否则白岩就不可能会是“白”。

当然,警方能这么快就找到白岩,也是因为“白”根本没有多少掩饰的意思,一调查白岩的行程,就能轻松发现其曾在一个月前忽然订了一张前往东北某小城的机票,并且第二天就又飞回来了,这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有问题。果不其然,在那小城进行简单调查之后,便发现白岩落地后就又打了辆出租前往某边境县城,也就是最后成功找到白岩本人的那县城。

至于“白”这个人,也是如预料之中的那样,完全消失了,当然,仅仅一夜的调查还无法说明什么,所以针对“白”的全国大搜捕将会持续进行很长时间,虽让对方不仅境界高,而且还是个变态杀手呢。

在关军的发言结束,重新坐下后,郭安民站了起来,说起了他们警方针对李光伟这个人的调查结果。

无视一系列基本都公民信息,直入重点后,郭安民说起了他们在那间出租屋中发现的关键物品——李光伟的日记。

那本日记很厚,足足有两公分多接近三公分,而且颇有年份,预计至少已经买了有十几年了,不过它虽然旧但却很干净,除去前面的纸张有些变黄了之外,一点破损或卷角都没有,可见李光伟平时极其爱护它。

通过彻夜翻看日记里的内容,警方发现,这本已经书写了有五分之四的日记写于十五年前的2009年,也就是李光伟二十七岁那年,最开始的内容还比较正常,就是写一些日常,比如今天的工作如何、今天遇到了什么事、今天过得怎么样之类的,而且每天都写,最算没啥好写的也最少会写个“今日如常,无事”。这一部分的内容大概占据了整本日记的已书写区域的一半。

可在三年后,也就是2012年,日记内容就变了,不再每日都写,而是会开始间隔几日,甚至十几日,写的内容也不再如前三年那般详细,而是尽可能地缩短语句。

而这种情况则是从李光伟认识了一位朋友,并且通过那位朋友的引荐,加入了一个打着“互帮互助”旗号的民间组织之后开始的。

李光伟开始杀人是从他加入那个组织后的第十个月开始的,他杀死的第一个人也是组织“介绍”的,是一个在杭城无亲无故,且刚因为偷窃同事财物而被解雇的工厂小妹。等他将对方杀害后,也按照组织的意思,将尸体交给了组织。

从此之后,李光伟就好像打开了心中的一扇大门,开始如发泄压力般,每隔几个月就去找组织讨要一个人的信息,自己则找机会过去杀了对方,最后再将尸体交给组织,用作前面给予信息的报酬。

李光伟的超能力是他加入组织的两年后,也就是2014年觉醒的,如同宋一书“推导”出的一样,是一个能通过潜入阴影之中进行快速移动的能力,被他称为“阴影潜行”。除此之外,他还提到到,在他觉醒了超能力后,组织对他的重视程度也上升了,开始邀请他参与组织内的一些管理方面的工作,也给予了他一个代号——“黑”。

接下来的日记,基本上就变成了李光伟的杀人笔记了,关于日常内容他是再也没写过了,但对于杀人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杀人前的准备、怎么杀的人、以及杀完人后带着尸体离开的全过程,全都详细无比,生怕忽视一个细节地记录在了笔记上,这也就导致虽然李光伟后面基本每隔几个月才会写一次日记,但却依旧写出了数量惊人的文字,从他让杀人内容能够占据日记剩下的一半。

不过除了杀人内容外,李光伟也还是会写点别的的,不过也都是和杀人有关的,例如今天在接到了某个客户,“他”怎么怎么了,我觉得可以正义地杀掉这种社会的渣滓之类的话。

而距今两年前的一篇日记中,李光伟还浓墨重彩地描述一次杀人经历,正是“工地剥皮杀人案”。在书页中,他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他是如何得知那个房地产公司的无耻,又是为何把目标放在了那个经理身上,如何在暗中跟踪他,结果却刚好看到他走进工地,于是顺势也进入其中杀掉对方,并心血来潮决定剥个皮,再挂挖掘机上公之于众的全过程。

或许是因为那段时间李光伟小说看得比较多,写那段日记时还用上了写小说一般的写作手法,各种心理描写、外貌描写、侧面描写等等等等,而且文笔还及好,秒杀了如今网络上至少百分之九十的网络小说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