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兔子不是用来吃的,我们从来没有吃过兔子。其实也有,但那是弟弟买的,她们自己是不买的,觉得不划算,还不如买只鸡划算呢。所以,兔子不是吃的,只要有兔子就是拿来做法事的。 我看到兔子的第一眼就是愤怒。 真的受不了了。 全屯人家做三年的法事也没有她一人一年做的法事多。 是不是夸张了? 不夸张,一点都不夸张。 全屯就她一人如此。 就算她去打工了,还经常打电话让奶奶在家找法师做法事呢。 真是极端恐怖。 我受不了。 远离这个家。 逃离这个魔窟。 不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