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正阳也是如此,自从他窥破熵不死之身的原理后,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终于在今天,在自己的体内培育出属于自己的不死血肉之种。
从此以后,他只要不是掉进火山岩浆里,或者被大威力武器轰成渣,或者想不开了,跳进硫酸池子里,他就是想死也难了。
“现在就让哥们来看看不死之身的效果吧!”
常正阳从腿上拔出随身携带的短刀,毫不犹豫的插进肚子里,动作之果决,好像插的不是自己的肚子,而是别人的肚子似的。
“嘶,挺疼的!”
常正阳呲牙咧嘴的拔出短刀,带出了一些血迹,短刀一拔出来,腹部的肌肉自动收缩,伤口紧紧闭合起来,不让体内的血液流出来。
如果是以前,常正阳也可以依靠自身强大的肌肉控制能力,可以将伤口处所有被切开的肌肉收缩在一起,静静等待一天的时间,伤口就可以初步愈合,再有三天的时间,就可以彻底愈合。
但是他现在能明显感知到自己的体内,在不死血肉种子的加持下,伤口处的血肉细胞迅速再生,并且将那些流出来的血液分解,吸收,直到伤口完全愈合。
“三分钟,仅仅是三分钟,生命的进化到底还有多少奇迹啊!”
常正阳起身走到洗手间,将短刀清洗干净后插回刀鞘里,然后伸手摸着之前的伤口位置,触感光滑细腻,皮肤根本没有一丝破损。
要不是大脑里还残留着不久前疼痛记忆,他还以为刚才的事只是在做梦。
水龙头的水哗啦啦的流淌着,常正阳抬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突然咧开嘴,无声的笑了起来。
大欢喜,大自在!
他的生命彻底的升华了!
“还好哥们早早结婚了,不然连孩子都不会有了。”
常正阳抬起手看了看,他虽然样子还是人,实际上他的基因在不死血肉种子出现那一刻,悄然改变了一些,不多,只有百分之一。
但是从此以后,他和普通人类有了生殖隔离。
如果按照生物学对物种的分类定义,他现在算是人科的分支了。
“麻烦啊,回去怎么跟媳妇儿说这事?嘿,媳妇儿,我们俩算不算是跨物种结合?她会不会跟我离婚?还是要解剖哥们儿?”
常正阳苦恼的抓挠着自己的头发,不知道今晚媳妇儿会不会让他上床。
他想了半天,觉得还是本着学术探讨的目的探讨这个跨物种结合的问题吧,毕竟他们两口子都是搞生物研究的,这方面的共同语言比较多。
她之所以决定要把不死之身告诉自家媳妇儿,就是要让沈倩文安心。
因为他将来要做什么,沈倩文都是一清二楚的,虽然对方嘴上说全心全意支持他,并为自己有一个为国为民的老公感到骄傲。
但是常正阳有一回带孩子出去玩的时候,女儿偷偷告诉他,她看见妈妈一个人在房间里哭,他的心在那一刹那就像被一只无形的手抓住了一样。
因为根据女儿的话,他推断出媳妇儿哭的时间,大概是在他去年出国考察的那段时间里。
从那以后,常正阳就深深地知道了男人是家里顶梁柱的含义,男人不仅仅要满足家人物质生活,同时也是家人的精神支柱。
难怪老话说一个家的顶梁柱倒了,这个家的天也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