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得胜脸上的笑容瞬间消失,将一大盆猪脚搂到了自己这边,“好你个莫狐狸,这是我儿媳妇做的,不给你吃!”
“七七也是我儿媳妇。”
莫秋风不紧不慢地怼,把猪脚挪了回来。
“袁慧兰都把你甩了,不是了!”
“那叫和平离婚,就算离了,一日为父,终生为父,小野永远都是我儿子!”
“你想得美呢,是老子的儿子!”
“我不仅想得美,吃得也挺美,七七这腊肉炒得真不错,好吃。”
两个年纪加起来超过一百的老头,像小孩子一样打嘴仗,陆得胜吵急了眼,面红耳赤的,莫秋风则永远云淡风轻,一点都不急。
陆得胜拿走猪脚,他就吃腊肉,陆得胜拿走腊肉,他就吃猪脚,像猫戏耗子一样,轻轻松松地拿捏了,结果就是陆得胜吵得嗓子眼冒烟,肉没吃几口,莫秋风猪脚和腊肉都没少吃,确实吃得挺美。
“你蠢得冒烟嘞,再不吃全让莫叔吃完了!”
陆野都没眼看,没大没小地吼,又庆幸自己没遗传老头子的蠢,陆解放和陆援朝那么蠢,就是遗传老头子的。
“不用抢,我吃饱了,都是你的!”
莫秋风放下了筷子,他饭量不大,晚上也只吃七分饱,刚刚不过是逗陆得胜玩儿,怪好玩的。
陆得胜朝他瞪了眼,大口地吃了起来。
“小野,帮我泡杯茶?”
莫秋风很自然地指挥陆野干活,屁股比大象屁股还沉。
阮七七终于明白莫劲松像谁了,这股子爱指派人干活的懒劲儿,肯定是遗传莫秋风的。
其实这俩父子挺像,一样绝顶聪明,一样心眼子贼多,一样冷静理智,还有些凉薄。
【这里的凉薄不是贬义词,是指看破一切后,不再强求任何东西,主要是指亲情和友情,这是作者的个人理解】
陆野去泡了茶,顺便给陆得胜也泡了杯。
“莫叔,你知道莫劲松去边境了不?”阮七七问。
“知道,不破不立,去边境挺好。”
莫秋风语气淡淡的,并不意外。
潭州和江城发生的任何事,都瞒不过他。
老大去边境之前,并没和他道别,他也没问,但他知道老大的心思,在江城前程无望,又不愿回潭州,去边境是最好的选择。
边境冲突不断,对百姓不是好事,可对军人来说,却意味着机会,如果他处在大儿子的位置,他也会选择去边境。
“劲松去边境了?啥时候去的?”
陆得胜十分意外,他刚回来,很多事都不太清楚。
“前阵子,现在和解放援朝一起,这俩孩子现在很不错。”
莫秋风语气嘉奖,陆解放兄弟十足十地遗传了他们爹的勇猛,陆得胜年轻时就这样,直愣愣地朝炮火冲,也就这家伙福大命大,换别人早死了。
“去边境挺好,年轻人就得去闯闯!”
陆得胜也没多想,还以为是正常的调动,继续吃饭。
阮七七和陆野略坐了会儿,便离开了。
今晚的月亮很亮,月光将两人的身影拉得长长的,阮七七突然笑出了声。
“怎么了?”
陆野关心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