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跟风般的投案自首(2 / 2)

靳开云心里一抽:这个警察怎么知道自己是给叶伯康办事的?

“哪个叶伯康?我不认识!”靳开云故作镇定的说道,矢口否认自己和叶伯康认识。

“你们三兄弟的那200万现金都是叶伯康转的,现在怎么说不认识?顺便我提醒你一句,你现在交代还算坦白,等一下嘛,呵呵.........那就不一样了........”

柳云飞的口气让靳开云越发觉得自己就是那只被猫抓住了的老鼠!

“我的字典里,没有坦白两个字。”靳开云虽然心里不踏实,口气却十分强硬。

“好像还挺有骨气!”柳云飞带着嘲讽的口气说道:“既然你不肯说,那就我来说吧。

叶伯康先是给了你们三兄弟20万,让你们烧广丘县财政局和广丘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大楼,然后又说定给你们100万,让你们制造车祸,谋杀东山市纪委书记谷全友同志,先付了50万现金定金,但没有成功,随后你们三兄弟又敲诈了叶伯康150万,然后跑路,后面的事就不要我说了吧?”

靳开云愣住了。

感情这警察料事如神全知道啊。

“你、你怎么知道的?”靳开云惊惧的问。

“你还在这里死扛呢,告诉你吧,你们的老板叶伯康已经早你们进来了,该说的都已经说了,我已经说了,你早点说的话算坦白,我说了不算,你呀,就等着把牢底坐穿吧。”

柳云飞说完,站起身,头也不回的离开了审问室,留下一脸错愕的靳开云........

柳云飞的话一点没错!

几个月后,东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庭。

东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靳氏三兄弟进行判决:

“以靳开云、靳开雨、靳开晴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团伙,利用部分国家公职人员的包容庇护,以暴力手段,阴谋实施故意杀人及对政府机关纵火,严重的扰乱了东山市的社会生活秩序,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经东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论决定,依照刑法第293条、232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判决如下:

被告人靳开云、靳开雨、靳开晴犯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纵火罪,合并执行,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是后话........

就在向远方投案自首的第二天,广丘县委书记丁二虎、县长何竹、县财政局局长刘长兴、县农业农村局局长胡钢先后向东山市纪委投案自首。

市纪委又专门派出两个工作组进驻市公安局和广丘县,随后各种消息纷纷传来。

公安系统方面:

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支队长李长乐被带走留置审查;东湖区副区长兼公安分局局长迟明先被留置审查;市公安局中山分局政委廖吉、市中区副区长兼公安分局副局长王时云、青山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张树平,云龙县副县长兼县公安局局长龙华,还有20多个派出所所长,被市纪委专案组接受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