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约翰先生(2 / 2)

乒坛大魔王 公子闫 8100 字 10天前

“史密斯,约翰逊的第一桶金是怎么挣来的?”林晖好奇的询问道。

史密斯看着林晖饶有兴趣的想知道约翰逊的故事,他觉得这个人也很有趣,让他知道约翰逊的强大和过人之处也好。

“约翰先生毕业以后,拿着他全部的钱就到了华尔街,他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只股票,他想着要在股票上挣一番,没有想到他输了,但是他根本不甘心,一直蛰伏在华尔街三年,利用这三年的时候收集信息,也同时在为他挖第一桶金奠定了基础。

他靠着自己分析的有限的信息,在石油大跌的时候全部买下了自己手里能够用的钱,结果在短短的几个月内他买的石油股整整的翻了几百倍,几百倍,这意味着直接从穷光蛋变成了富豪,这也是约翰先生挣的第一桶金,他拿着这第一桶金回到了国内,开始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在各个领域上开始开花,创业,当时他只有二十岁,已经在当地非常的有名气了。”

林晖听到这里的时候,约翰逊不是一般的聪明,是非常的聪明,是他这辈子都不可能去追上的,就凭一个学历就把林晖压的透不过气来。

十六岁,就斯坦福大学毕业,这个年纪的时候,林晖还在不知道未来是什么,还和王玉珏在一起吃喝玩乐了,怪不得小鱼儿要闹着和他分手。

看看人家约翰逊,在看看他,这人与人之间真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林晖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他从史密斯眼里看到满是敬佩和仰慕,不仅是史密斯,连林晖都有一种敬佩之情悠然而生。

真的不是一个档位!

人家十几岁的时候就在挖属于人生的第一桶金,他了,还不知道人生是怎么一回事。

不需要听约翰逊以后的经历,这已经足足让林晖羡慕不已。

史密斯见林晖久久的不做声,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毕竟他还是一个病人,他立刻盯着林晖询问道“林晖,你脸上煞白,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不舒服的话我给你叫医生吧!”

林晖这那里是不舒服,分明是羡慕的,他总是不喜欢和约翰逊交流,最讨厌他高高在上俯视人的态度。

原来他是有一定的资本去俯视。

一个人有了金钱有了地位,有了名誉,自然看人的时候不会正眼去高看一个不值得让他看的人,而约翰逊已经不错了,他还可以直视,只不过每次看人的时候是要俯视!

这是林晖一直不喜欢他的原因,现在他明白了,根本是约翰逊有这样的一个资格,让人去仰视。

而且约翰逊对他的态度也有所不同,之前对待林晖的时候,也是爱答不理,如今反而对他笑脸相迎。

看来,人还是让自己变的强大,对方才会高看自己一眼!

虽然这个道理林晖有些不能接受,但是他必须要买面对现实,现实就是如此的残酷。

你有了一定的地位,就会赢得对方的尊重!

现在他已经是世乒赛的第一名,肯定很多会为了他的第一名而高看他一样。

这一刻林晖忽然间懂了。

以前都是他一直太天真,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根本不管事后的结果如何,只顾着闯了祸在说。

如今看来并不是这样,只有韬光养瑞,让自己变的强大,自然别人就会怕你,就会仰视你!

这是生存的法则!

“林晖?你怎么了?!”史密斯见林晖久久的没有回应,觉得是不是真的难受的厉害,连话都不能说了,立刻再次询问着,毕竟他可是约翰先生的贵宾,不能有任何的散失。

“史密斯我没事的,就是有些血糖低,喝点糖水就没事了。”林晖支撑着自己微弱的身体回答道。

他怎么敢说他是在羡慕约翰先生,他记得医生说他血糖低,他立刻拿这个借口胡塞过去。

“我给你倒杯水,你稍等下。”

听完林晖的话,史密斯就帮着林晖去倒水,这里是豪华房间,自然糖水是有的,根本不需要费时间。

番茄

很快史密斯端着一杯的糖水过来了,“林晖,你快喝吧!”

他把林晖扶起来,林晖拿着杯子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史密斯见杯子的水已经见底,立刻询问道“有没有好点?!”

“已经好多了,我睡一会就没事了,你去吧!”

林晖说完这话后,史密斯似乎有些不太放心林晖,毕竟他可是贵宾。

林晖也看出了史密斯的担心“放心吧,我的身体我自己知道,没什么事的,一会我的朋友就回来了。”

史密斯听到林晖说他的朋友一会就回来了,他才放心的说道“那行,林晖,我先忙去,如果你有什么事,房间里有电话,你可以直接打电话。”

史密斯的嘱托让林晖很是感动,他刚才只是想着问他套话,没有想到他却把他当朋友一样的对待。

“我知道了,史密斯你忙你的吧!”

林晖再三的催促着史密斯离开,现在他只是想静静!

史密斯给林晖身上盖了一个毯子后,就慢慢的走出房间。

在史密斯走后,林晖回想着史密斯说的话。

他怎么也没有想到外面看到的东西往往是最不真实的,只有深入的了解后才能知道。

就像林晖觉得约翰就是一个黑心的商人,至少之前在他的心里是这样的认为,一直让利用他来为他的酒店提高威望。

如果不是史密斯告诉他约翰逊的这些事情,他还会认为约翰还是一个黑心商人。

林晖根本不知道约翰是经历了什么,以前有过怎么的艰苦,是怎么走到如今的这个位置。

他以为他看到的就是这个样子,没有想到根本不是。

约翰不仅头脑聪明,还是天才般的存在,要不然怎么十六岁花一般的年纪,就已经大学毕业。

他的智商有多高,不用猜都知道,不是一点半点的高。

林晖以前总是觉得这个人是他不喜欢的人,没有想到就是这么一个不喜欢的人,他突然之间会感到和约翰的差距是非常非常的大。大的让他觉得是小巫见大巫。

林晖一把从沙发上坐了起来。

完了,坏菜,这会李渔和建华应该在和约翰逊谈判,他得赶紧去找他们两个才行。

(ps:求推荐票,求月票,求打赏,走过路过,麻烦留下各位的小脚丫子,作者在这里万分的感谢,让作者知道不是一个人在孤军奋战,当孤独者,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