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还不耐烦的警察看见陈北玄掏出的证件外皮,气势一下就弱了下去。
其余人见到陈北玄掏了证件,也随意把身上的证件掏了出来。
恭敬的双手拿起陈北玄的证件,只是看了上面伪哈城警察局和宪兵队的两个熟悉无比的公章,这个警察立刻条件反射的立正,双手把证件恭敬的还给了陈北玄,大声的道歉:
“实在是打扰了,是我的错,还望诸位不要计较!”
说完立刻大声的对伙计说:
“这几位客人的饭钱挂在我的账上,诸位吃的愉快!”
接着在伙计不可思议的眼光中,两位警察像是老鼠遇到了猫一样,倒退着离开,冲到一旁正在伪装成顾客的暗探那里,像揪着杀父仇人一样,直接故意当着陈北玄等人的面就是一连串的响亮耳巴子。
“他娘的!拿着哈城宪兵司令部特别签发的最高等级通行证的大人物也敢举报?差点要了爷爷们的命!”
两位警察后怕的狂殴打这个倒霉的暗探。
而伙计这边看见警察都对陈北玄等人恭恭敬敬,一时之间也为自己之前的好心后悔。
赶紧将陈北玄等人点的菜都上来,只是眼神中不再带有对同胞的那种情义,只有公事公办的冷漠。
后来陈北玄才知道,原来由于战线扩大,穷逼的日军后勤补给出现问题。
早在38年开始日军就在东北颁布了一一系列法案以控制东北的经济,比如《重要产业统制法》,《棉花统制法》,《米谷管理法》,《物价及物资统制法》等等。
将东北的轻重工业、基本生活物品的生产、分配、销售便都被日军统一了起来,其目的是提高生产效率,扩大对日的物资输出,以配合日军战争消耗。
而这个《米谷管理法》就是在这一时期出台的,日军将把稻子、小麦、大豆划定为甲类粮。
甲类粮专供小日子和伪警察,伪政府官员,还有其他给日军服务的汉奸走狗。
甚至是日军统治下的棒子和弯弯都能有资格吃。
唯独天朝人不准吃,天朝人吃甲类粮就是犯罪,谁要是拥有、食用甲类粮食,抓住就定罪严惩。
生产甲等粮的天朝人只得食用乙类粮,如高粱米、杂合面(就是那种什么都可能吃出来的神奇杂合面)。
最轻的就是打嘴巴,日军当街对吃大米的天朝人左右开弓,下手特别重;或者让他们在毒太阳下,当街罚跪。
有人会问日军如何确认有人吃了白米?
毕竟都吃到肚子里了,谁也看不到。
这低估了日军的变态程度了,他们可不会找证据,只会在街头设岗,看见面色稍微红润的天朝人,抓过来就对着肚子就是一枪托,看吐出来的有没有米粒。
毕竟只靠吃勉强维持一个人活着的乙种粮,能活着就算是不错了,根本谈不上营养。
最严重的,日军会用刺刀当街挑开所谓“经济犯”的肚子。
可能有人又会问了,既然不准天朝人吃白米,全供应小日子,那小日子的生活水平岂不是高的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