咚!
元昌从睡梦中惊醒,看了眼时间,清晨五点。
咚!
窗户的方向再一次发出闷响。
元昌回头看向床头柜,白狐的异瞳在黑暗中散发幽光。
老狐狸这不是在屋里吗?
还能是谁不走正门专挑窗户?
怀着这样的疑惑,元昌点开了灯。
咚!
一个白色的身影锲而不舍的撞击着窗面,是只雪鸮。
白狐跳下床头柜,跑过去,开了道窗户缝。
雪鸮顺着窗户缝塞进一封信。
“什么东西?”
“啊啊!”
“说人话。”
“啊……咳,是信。”
“拿过来我看看。”
媳妇(目前是单方面认证)叫他拿过去,他也没管收件人是谁,便叼到了床上。
元昌打开信封,抽出信件粗略扫了眼,然后淡定的折回原样,转头问白狐:“今天是妖历几号?”
白狐答曰:“7号。”
“11月7号吗?”
白狐点头。
元昌:……
“你们这邮政这么差吗?在伊甸园内寄封信还要三天时间?”
白狐不好意思道:“主管邮政的雪鸮长老……有事出差了,下面伙计或多或少有点怠慢……”
“邮政效率这么慢,耽误正事怎么办?”
白狐咧嘴笑道:“要有正事就直接打电话了!谁写信啊!”
“这不巧了吗?还真有妖给你写信!”说罢,元昌抖开信纸,将法院传票拍在白狐脸上,“你相好想你了。”
白狐心虚的揭下那张纸,拿在爪里查看。
伊甸园妖精联合国最高妖民法院
法院传票
案号:()XX刑初字第XX号
案由: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
传票号:xx刑传字第xx号
原告妖:虎鲸伊莎贝拉基勒
住址:北冰洋浅水区
联系电话:xx
被告妖:北极狐白辰山
住址:伊甸园青丘小镇镇内xx排xx号
联系电话:xx
开庭时间:伊甸园妖历年11月7日上午9时00分
开庭地点:伊甸园妖精联合国最高妖民法院第一审判庭
主审法官:玛提娅霍顿
书记员:xx
案件简述:
原告伊莎贝拉基勒诉称,被告人白辰山于年10月26日指使领航鲸保罗派勒带鱼聚众殴打原告家鱼,造成原告家鱼伤亡惨重,并导致重大经济损失。原告请求法院依法追究被告妖的刑事责任,并赔偿原告因此遭受的损失。
传唤事由:
根据《伊甸园妖精联合国刑事诉讼法》第xx条的规定,本院决定于上述时间和地点开庭审理此案。现依法传唤原告伊莎贝拉基勒、被告妖白辰山及其他诉讼参与妖出庭参加诉讼。
注意事项:
原告、被告妖及其他诉讼参与妖应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到庭。